採訪/編輯:
棒!城市彙編
發佈時間:
2016-06-12 18:49
分享:
累積人次:
10703

《台中港區藝術中心》

自民國82年起於清水區興建台中市港區藝術中心,並於89年3月正式營運。99年12月25日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,中心改制,直屬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所轄。為大台中地區海線最重要的文化機構。 場館內有展覽廳,面積約908坪,以尋藝為展示空間之意涵。分為展覽室A、展覽室B、展覽室C,主要辦理繪畫、攝影、雕塑、陶藝和文物等展覽;演藝廳,佔地約545坪,舞台為鏡框式設計,觀眾席共546席,有樂團排練室及舞蹈排練室各一間。是以音樂為主,戲劇舞蹈為輔的多功能中小型演藝場所;戶外劇場休閒區,為開放式表演空間,包括藝術廣場、清水廣場、迴旋廣場、圖騰廣場、瓜棚和雅書廊等六個戶外廣場,適合戶外活動之表演;國際會議廳,有110人座位,是中心最大型會議廳,具備視聽功能,經常辦理集會討論或演講授課;美術家資料館,展示空間面積約95坪,於2001年11月4日開館,以蒐集、整理、儲存、展示,提供台中市美術家之藝術成就以及相關圖文資料為宗旨。 除提供人文藝術演出的舞台及民眾文化休閒的集散地,亦積極化邊陲地緣位置的先天不足,已成為全國藝術展演的核心與場所。